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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规模工业项目建设有并规定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龙海外经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6 9:57:15 |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材场,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规模乡镇工业发展步伐,推进龙海经济发展,市政府快定把发展规模乡镇工业项目作为今年乡镇企业工作的重要措施.现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分解

今年全市新办(包括技改,扩建)规模工业项目36个,其中: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21个,投资300万无以上的工业项目15个.现分解如下:角美(500万元以上3个,300万元以上1个)海澄(500万元以上3个,300万元以上1个)颜厝(500万元以上3个,300万元以上1个)九湖((500万元以上3个,300万元以上1个)港尾(500万元以上3个,300万元以上1个)东园(500万元以上3个,300万元以上1个)紫泥(300万元以上1个)浮官(500万元以上3个,300万元以上1个)石码(300万元以上1个)东泗(300万元以上1个)隆教(300万元以上1个).

二、严格项目实施要求

规模工业项目的实施要求是:(一)指新办工业企业或工业企业技改扩建项目;(二)项目投资金额均指固定资产总投资;(三)每个项目当年投入资金必须达到总投资的60%以上.

三、实行奖励扶持措施

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企业,除享受法律,法规和各级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外,乡镇及企业可以享受下列奖励和优惠:

(一)当年项目基本建设征收的建安税,属本级地主方财政收入部分,由市财政部门于下年度初按50%安排预算支出返还给乡镇:从投产之日起,项目新增的税收,属市本级地方收入部分的,两年内由市财政部门于下年度初按50%安排预算支出返还给乡镇,用于扶持企业开拓市场,扩大生产规模等.

(二)全市年度用地计划优先保证工业建设;企业用地涉及的出让金除上缴中央,省等上级财政部分处,其余全额返还;今年度新办项目企业征地税费,属龙海本级政府受益部分全额返还,城建配套费减半征收,阶段性解决新办项目地价竟争能力.

(三)金融部门要优先安排项目实施企业的流动资金货款和中长期货款;对项目实施修企业新增的设备的设务技改货款部分,其货款利息由市财政贴息2年.每年贴息额不超过15万元.

(四)企业在征地,基建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扶持,保证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企业可自主采用公开招标等办法,自主使用各种材料及进行项目建设,严厉打击"村霸"强行包揽工程项目建设.为确保企业不受各种骚扰,所在乡镇公安每天要到企业签到,查询有无骚扰事件发生,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碰到的因难和问题,需要市里协调解决,由乡镇企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提交项目建设协调小组研究讨论,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六)凡每个达到全部实施要求条件的项目正式投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由市财政奖励10000元;投资300万元以上的,奖励5000元.奖励对象为引进项目的有功人员或单位.完成市里下达的任务,且每个项目均达到实施要求的乡镇,将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市里召开的相关会议上给予表彰.

四、加强组织领导协调

为确保规模工业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全面完成既定的任务,成立龙海市规模工业项目建设设协调小姐.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乡企业局局长,外经委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办,政府办,计委,账政,土地,建委,国税,地税等部门领导或业务骨干组成.负责对项目建设的领导协调,服务,考核.同时建立项目建设调节器会议制定,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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