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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工业区建设的若干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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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6 0:54:59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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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场,开发区,工业区,工业区,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工业区建设,促进工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推进我市工业化进程,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列若干规字;
一、工业区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和权限
1、凡经济批准确认的工业区均要设立管委会,作为市政府派出的工作机构;成立经济实体,承担工业区的开发运作。
2、工业区管委会具有以下工作职责:(1)搞好园区布局规划;(2)抓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3)招高引资:(4)为区内企业提供优服务。
3、工业区管委会受市政府委托,行使部分审批权限;(1)凡属不是国家限制的项目,立项由管委会自行审批,报发展计划局备案。(2)在工业区总体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批准,报环保局备案。(3)工业区规划经有权部门审批后,入区的单个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管委会审批,报建设局备案。(4)对工业园区内的企业进行劳动行政管理。
二、实行“无费区”管理
4、无费区管理范围:按照漳委办发[2002]17号文件精神,凡重点工业园区内的各类企业均可适用,从2002年12月1日起执行。
5、减免规费种类:水资源费、矿产资源费、新型材料发展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锅炉检验费、超标排污费、建筑噪音、污水排污费,建设项目三同时卫生监测费、林地侵占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免收;土地评估费、建设项目环保评估费、规划设计费、建设施工图审查费等经营性收费按现行标准收费酌情减免。
6、任何单位都不得以任务形式下达报刊,杂志的订阅指标,不准向企业搞各种形式的赞助、捐赠。
三、实行奖励扶持措施
7、新办项目涉及征地税费,属龙海本级政府受益部分的80%(规模工业可100%),由于市账政安排支出给工业园区管委会,涉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半征收。
8、属于“热点热线”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其级差地租免于缴交。若改变用途,基改变部分应照规定缴交。
9。工业区内企业缴纳的税收,属本级地方收入部分,以2002处为基数,一定五年,每年增量部他实行市,乡镇五五分成。由市财政于下一年第一季度按排支出给工业区。
10。分成的资多必硕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扶持企业扩大再生产等,由市工业办监督此项资金使用情况。
四、创造良好开发建设环境
11。新办或技改项目的投建、扩建,由企业自主公开组织投招标。
12。未经市加快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同意,有并部门不得随意进入区内对企业进行检查,否则,企业有权拒绝。
13。凡管理委员会要求查处危害工业区建设的有关案件,有关部门必须迅速组织查处,并及时反馈情况。
14、重点工业区要设立公安执勤点,同时配备较强的警力。
五。凡经市加快工业发展领导小组确认的工业区,均可享受本规定。
六。除上述规定外,上级和本市原有扶持工业区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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