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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海“竹林埋尸10年案”本月24日开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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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www.ourl…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8 11:00:49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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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蔡伟艺 通讯员 叶勇祥 文/图
本报讯 两个男童在蘑菇房玩耍时,触电死亡,而菇房主人却将尸体掩埋,并在上面种了竹子。10年过去了,埋尸处已长成一片竹林(本报去年11月29日曾作报道)。 昨日,这起备受漳州市民关注的埋尸案,在漳州南靖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菇房主人、53岁的龙海人林某坪提起公诉。刑事附带民事方面,两名死者家属要求赔偿共219000.6元。

▲犯罪嫌疑人林某坪

▲遇害男童小艺的母亲:那就是出事的蘑菇房
【庭内庭外】 被告女儿: 我愿一死来偿还 由于林某坪被拘押在南靖看守所,昨天上午,这件案子在漳州市南靖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遇害的家属有三四十人,包了一辆大巴,从龙海赶到法院。 上午9点半,囚车已经停在院子里,遇害者家属冲向囚车,对着车里的林某坪大骂。 而林某坪的家属出现后,也被围住。林某坪的女儿蹲在一旁的草地上,双手掩面,已是泣不成声。她哭着对记者说:“我爸爸不识字,他是有错,但是他也可怜,如果可以,我真的愿意用一死来偿还。” 遇害者家属: 索赔近22万 鉴于双方家属较多,在换了一个较大的法庭后,上午10点半左右,庭审开始。公诉人代表检察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要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到7年。双方家属提出总额219000.60元的赔偿,其中,死亡赔偿金109341.60元,丧葬费965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在法庭上,面对指控,林某坪称,蘑菇房私拉电网是为了电老鼠,自己并不知道会电死人。事发后,他想着等有钱赔时再把事情说出来,但现在还是没钱赔。 庭审后,遇害者之一、8岁男童小艺(化名)的外公蔡大爷说,个人私设电网本来就不对,事发后林某坪没有报案,存在故意的嫌疑。 当庭并没宣判。遇害者家属说,如果最终结果不能令人满意,还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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